通用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Date:2008-02-15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原则及通用商品条码符号的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商品条码。

二、引用标准
GB12904通用商品条码
GB12904条码系统通用术语
条码符号术语

三、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原则
条码符号位置的选择应以符号不变形且便于识读、便于操作为准则。

3.1首先应选在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的右侧。
3.2其次可选在与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相连的平面。
3.3最后也可选在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的背面。

四、条码符号位置
4.1条码符号的曲度
4.1.1在有曲面的商品上,条码符号的条应与曲面的母线垂直。
4.1.2条与印刷方向平行,且平行于母线时,条码符号表面曲度不可超过30°。若包装直径太小,条码符号应转90°。

4.2箱型包装
4.2.1箱型包装,条码符号最好印在箱底面,尽量避免印在正中央。
4.2.2长方型包装,条码符号最好印在箱底长边的中央。

4.3罐装、瓶装条码符号最好印在标纸的一侧下方。

4.4桶型包装
4.4.1条码符号最好印在桶型包装的侧面。
4.4.2侧面无法印时,条码符号可印在桶型包装的盖子上,但盖子深度不可超过12mm。如果内装易泄漏的液体,条码符号不可印在盖子上。

4.5袋型包装
4.5.1有底且底面足够大时,条码符号应印在底面上,否则可印在背面下方的中央。
4.5.2体积大的袋包装,条码符号印在背面右侧下方,但应避免印在过低的位置,以防条码符号扭曲。
4.5.3没有底的小塑料袋或纸袋,条码符号印在背面下方的中央。如背面中央有接缝,则应印在右下方,或印在填充后不起皱折、不变形处。

4.6吸塑包装
4.6.1条码符号最好印在纸板正面,且凸出包装距纸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2mm。
4.6.2凸出包装距纸板的高度大于12mm时,条码符号应放在离凸出包装尽量远处。

4.7其他形式有些商品条码符号可印在挂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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